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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新区五方联动劳动争议化解”新闻通报会。该新闻通报会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我院新浪官方微博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也将对本次新闻发布会进行关注。 [10:01:17] [主持人]: 现在来宾和媒体朋友们正在入场,请网友继续关注本次通报会。 [10:02:13] [主持人]: 通报会由我院新闻办主任梁晓主持,现在就让我们进入今天的通报会现场。 [10:17:35] [梁晓]: 各位同志,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梁晓,今天的新闻通报会由我主持。 [10:18:52] [梁晓]: 出席今天新闻通报会的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柏东,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副主席侯月海、权益部部长张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高玉芬,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山良、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有玉,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马建庆、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贾卫星、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芦逢甲,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怀亭、帮扶中心主任助理高岩、调解员李艳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鸣晨、副局长张建荣、调解仲裁科副科长隆昕哲、仲裁员赵盛楠,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东民、法官王洪芳、毛希彤,出席今天新闻通报会的还有新华社、《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晚报《丽案调查》、《法制晚报》法制中心、《劳动午报》、北京电视台《首都经济报道》、首都政法综治网、《北青社区报》、《大兴报》、大兴电视台、亦庄新闻中心、《亦庄时讯》的新闻媒体朋友们。另外,今天的通报会还将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进行图文直播,我院官方微博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将在新浪微博平台对本次通报会进行微博直播,感谢网友们的关注和支持。 [10:31:20] [梁晓]: 下面按照会议议程,由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马建庆代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作主题通报。 [10:46:45] [马建庆]: 我通报的主题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共建劳动关系和谐新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疏解非首都功能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区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不稳定因素增多,调解和仲裁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区人保局、区总工会正确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位置,积极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将大量劳动争议解决在诉讼之前,维护了大兴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0:51:36] [马建庆]: 一、劳动争议的基本情况及成因 近五年,区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13%,2016年首次突破5000件,达到5247件,同比增长21.2%,统计年度内结案4927件,结案率为93.9%,结案率同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2016年,全区工会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09件,调解成功1133件,涉案金额2122.5万元。 劳动争议持续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我区共有各类企业10万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不足2%,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而企业用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于中小微企业中,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导致劳动争议增多。 二是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部分行业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滑甚至亏损,部分企业为压缩经营成本,或加重劳动者工作强度,或减少工资待遇,甚至拖薪、欠薪、裁员,导致劳动争议风险增加。 三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持续快速推进。我区以城乡结合部改造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这一契机,大力开展拆除腾退工作。同时,我区还在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区域内一些企业面临疏解转移,容易造成企业与劳动者在工作地点变更、人员安置补偿等方面产生争议。 [10:52:09] [马建庆]: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机制 1、推协商、重服务。区总工会积极推进企业建会、建立职代会制度及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推进民主管理,实现全区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区人保局坚持执法与宣传两手抓,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相继在部分建设工地、企业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张贴《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2、加强动态监管。在全市率先成立13支镇街劳动监察分队,依托“两网化”平台建设,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实名备案、管理台账、监测预警机制,排查矛盾隐患。定期开展企业检查,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用工,依法进行处罚。对拆除腾退、疏解转移、较大规模裁员的企业重点监督,主动提前介入,帮助企业制定职工安置等方面的预案,消除风险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各镇街社保科、劳动监察分队制定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实行分级预警、响应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派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接到投诉电话及时处理。 (二)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加强自身建设。区总工会牢牢把握改革总体要求,结合全区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改革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扎实推进工会改革,通过改革提高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区人保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成立实体化办事机构――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目前,仲裁院办公场所正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装修改造,预计下半年将正式挂牌服务。该院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合理配置仲裁工作人员,提高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研发仲裁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对仲裁案件的实时监督和管理。 2、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加大工会参与协商力度,督促履行和解协议。目前,大兴区建会企业1859家,全部建立调解组织,从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2416人,有效提高了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加快推动镇街调解组织建设。目前我区所有镇、街均已成立基层调解组织。其中,青云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上,效果明显,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调解组织合理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调解员,通过各种方式充实调解员队伍。目前我区调解组织共聘任69名兼职调解员,区仲裁委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3、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规范调解组织名称、标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统一印发调解宣传手册。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 (三)完善多元处理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区人保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推动劳动关系工作,根据我区《关于预防和处理各类欠薪讨薪突出问题的工作意见》、《关于强化源头治理全力做好涉企维稳工作的意见》,依托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区法院、住建委、安监局、机场办、总工会、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的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协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调处行动,形成强大合力。 2、强化基层联动机制,加强调解与仲裁的衔接,推动劳动争议源头化解。 为调动属地镇街在区位、资源、管理、信息上的诸多优势,区人保局、区总工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工作意见》,建立由镇街社保科所牵头、由同级工会、信访、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将具有可调性的案件快速化解在基层。区人保局、总工会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工作。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常驻区仲裁委开展工作,便于沟通交流。2016年区仲裁委委托工会调解案件1040件,调解成功262件;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326件,占案件总数的44.3%,调解成功1169件,成功率50.3%,两项指标均创近年来新高。今年一季度,区仲裁委委托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32件,调解成功284件,成功率85.5%。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加强调解与仲裁衔接的制度化建设。基层调解组织定期向仲裁机构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有关问题,邀请仲裁委参与调处重大疑难案件。仲裁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建立仲裁员定点联系制度,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 3、加强调解与诉讼、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调解组织主动接受法院的指导,协助法院调处劳动争议。区总工会与区法院签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的合作协议》,开展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立案调解转接工作,减轻法院审判压力。2016年11月区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接区法院转案125件, 调解成功8件,送达成功75件,撤诉1件。区人保局与区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交流、业务培训等制度,努力实现裁审衔接机制长效化、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2016年区人保局与区法院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共同探讨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审尺度。建立仲裁员与法官工作微信群,方便大家及时沟通交流,提高裁审一致率。 4、建立跨地区协作机制,服务保障新机场建设。由于新机场地跨京冀两地,给劳动用工管理及劳动争议仲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区人保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与大兴机场办沟通协调,并争取市人保局支持,积极参加京冀两地新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就劳动争议的管辖、协助送达、调查取证及案件移送等事宜进行协商,并商定建立京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案件受理情况,维护了新机场建设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建立“一防、二调、三快”工作机制,及时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一防,是指对新机场、西红门商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重点区域内30人以上企业开展定期摸查,建立劳动监察巡视员制度,对区域内群体性劳动争议苗头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二调,即案前调解和案中调解。对于仲裁委尚未立案受理的集体劳动争议,区总工会调解中心、属地劳动监察分队等部门及时到企业开展调解工作,将争议不大的案件调解在仲裁程序之前,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委指派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成立调解小组,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制作调解书。今年一季度,区仲裁委联合劳动监察大队、区总工会,就地调解集体劳动争议案件7起,涉及职工339人。 三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开启重大集体案件绿色通道,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予以受理。立案后,对于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快速结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利用这一工作机制及时调解了一起重大劳动争议。拥有职工240人的某展柜公司因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要,要搬迁到外地,其中197人与公司产生争议,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区人保局、总工会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与属地镇街领导、劳动监察分队队员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调解员及属地工会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区仲裁委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确认,并予以置换仲裁调解书。工作人员主动加班加点,两周之内成功化解了这起涉案金额高达900万元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11:25:46] [马建庆]: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2017年,我区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我们将围绕新区“三个三”战略,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化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强化对调整搬迁企业劳动关系的监控指导;探索建立三方委员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是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调解员来源渠道,落实调解案件补贴办法;简化优化仲裁流程,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认识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有效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调解与仲裁、调解与诉讼、仲裁与诉讼的衔接。 [11:28:01] [梁晓]: 下面按照会议议程,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鸣晨作主题通报。 [11:39:57] [任鸣晨]: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介绍开发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新区创新发展方面的情况。我通报的主题是“和谐劳动关系助推新区创新发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市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实体经济的主阵地。从1992年筹建至今,走过了初创、扩张、整合三个阶段。目前,开发区年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共有企业1.6万余家,员工24万人。习总书记2017年2月23日、24日在北京视察中指出,要加快“三城一区”建设,这一区指的就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服务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任务上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开发区人劳局和总工会紧扣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为新区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今年1-2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长达到23.3%,在全市再度领跑,和谐劳动关系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11:41:35] [任鸣晨]: 一、基本情况 (一)应对阶段性特征,助力转型升级 按照中央、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的新要求,结合落实新区三个三战略,开发区提出了“技术创新主阵地、产业发展引领区、深化改革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的“一地三区”总体定位。在转型升级、传统产业调整疏解过程中,开发区劳动密集型企业面对人力成本的规模效应和替代效应产生的压力,主动调整,采取了减员增效、升级改造、关停并转迁等措施。自2014年以来,开发区近50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裁员,裁员人数达20000余人。开发区人劳局、总工会按照“前瞻谋划、深入指导、整体联动”的思路,妥善做好企业裁员和分流职工帮扶、安置工作,涉及裁员的员工90%以上通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妥善处理;裁员周期均不超过2个月。 (二)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劳资双方力量趋于平衡 开发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开拓了新的领域,互联网+、现代物流等新业态不断涌现,用工模式和劳动力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企业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工作方式更加灵活,劳动者的工作自由度不断扩大。呈现出用人单位管理水平高、劳动者素质高的“双高”特点,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较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更加紧密,部分企业尤其是创新性、高科技企业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员工参与持股,劳动者同时兼有双重身份,双方合作共赢的关系更加稳固深入。 [11:42:06] [任鸣晨]: (三)劳动者权益不断拓宽,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企业不断提高员工待遇,劳资双方良性互动。从近年劳动争议的案件来看,劳动者的诉求由利益性诉求开始转向权利性诉求,诉求由工资等直接利益扩大到职业保障、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开发区始终把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了劳动仲裁、监察执法、工会帮扶、基层调解等多部门联动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帮助劳动者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用工管理水平,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逐步减少,近期以来,开发区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16年劳动仲裁受理案件1436件,2017年截止3月底受理案件577件,同比下降20%。 (四)部分低端小微企业面临调整,劳动关系较不稳定 开发区部分低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劳动关系较为不稳定,集体劳动争议时有发生。2016年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受理集体劳动争议89起,涉及员工650人,均属于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服装、餐饮、销售贸易等低端加工业和服务业。 [11:43:10] [任鸣晨]: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监管,精准执法 充分依托科技手段。开发区人劳局自主开发的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迄今已经运行了八年,数据搜集已经覆盖了区域百分之九十的员工,对企业人员情况的异常变动实现了实时、动态和精准把握。凡人员变动较大的,劳动监察及时对企业进行检查、跟进,加强了对调整转型、升级改造、搬迁改制以及效益严重下滑企业的跟踪。坚持经常性的入户检查,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对异常情况早通报、早准备、早处理,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二)健全三方机制、完善权益保障体系 一是三方协调机制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会议定期化、企业信息共有化,重大劳资矛盾联手处置,重大劳动关系事项共商对策等多种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二是重点产业普遍成立产业联合会、行业工会,覆盖员工近8万人,签署了行业集体合同,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三是重点企业普遍建立基层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开发区已在180家企业成立基层调解组织,覆盖员工5万余人,其中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占到近三分之二。开发区形成监察执法、劳动仲裁、职工帮扶、基层调解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劳资纠纷不出企业,不出园区。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加强民主管理。2016年度签订和正在着手进行集体合同的企业已经突破100家,覆盖区域近五万名员工。 [11:43:35] [任鸣晨]: (三)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六位一体”工作模式 在处理劳资纠纷工作中,开发区管委会探索建立了“依托政策法规、强化行政管理、优先协调化解、落实政法保障、注重舆论宣传、强化企业责任”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强化人劳、工会、宣传、政法、公安、党群相互配合的六方联动机制,坚持“整体配合、高效联动、归口管理”,实行各司其职,协同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开发区总工会建立了一套适用开发区特点的“三三三”工作制,即“三个提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三个公心”(公心对企业、公心对员工、公心对自己)和“三个依靠”(依靠法律法规、依靠基层工会、依靠党政力量)。开发区总工会自2009年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至今,已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达65000多人次,受理劳动争议5645件,调解成功4317件,调解成功率84%,履行金额7842万元。在受理调解的基础上,处理平息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157起,涉及职工16088人次。作为开发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人劳局坚持提前介入,专业化指导,以仲裁委为依托,创建了“仲裁大讲堂”,组织开展了十多场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开设流动公开庭,将仲裁庭开进工业园区、开进企业、开进职工之家,以案释法,用多种形式将劳动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到企业和员工。此外,人劳局借助自身专业水平,针对企业出现股权变更、裁员、搬迁、转产等情况量身定制法律服务包,针对员工关心的焦点问题进入企业对员工开展定制化培训,使员工清楚明白自己有哪些权利,将自己的诉求限定在合理预期内,将劳资双方引入理性维权轨道,降低出现劳资纠纷的可能性。2016年我们先后妥善处理了十余家外资企业因股权变更、厂址搬迁等引发的劳资纠纷,涉及员工近两千人,所有纠纷均在24小时内得到控制,三天内妥善解决。目前,开发区在关停并转迁企业的员工安置上已经形成企业吹风--政府普法--政府工会联手解答--协议达成的成熟模式。 [11:44:13] [任鸣晨]: 三、下一步措施 开发区将进一步通过完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积极化解矛盾冲突,平衡劳资双方利益诉求,推进劳动关系良性运行,为京津冀一体化和开发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助推转型升级和新区建设。新区面临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开发区转型升级仍在持续,我们将着力保障劳动关系平稳运行,妥善处理劳资纠纷,防止因劳动关系的震荡延缓经济发展的提质增效,始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和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不断创新,探索企业欢迎、员工接受、覆盖焦点、适应形势发展的劳动政策法规宣传形式,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员工依法理性维权。继续加强与大兴法院、大兴区人社局、总工会的联动交流机制,实现新区劳动关系协同处理,在新区内统一执法和裁审尺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继续坚持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做好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44:44] [梁晓]: 下面按照会议议程,由大兴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柏东作主题通报。 [11:45:57] [王柏东]: 我通报的主题是“积极协调联动 共促劳动关系和谐 新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运行成果斐然”。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的和谐,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快速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在各种因素叠加之下,新区劳动争议纠纷高发,案件数量高位运行。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区法院、区人社局、开发区人劳局、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等多家单位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积极协同配合,努力构建起多方参与、相互协调、有序衔接、运转高效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保证了新区劳动关系的整体和谐,为加快推动新区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1:49:19] [王柏东]: 一、新区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案件管辖等基本情况 新区包括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司法上都由区法院管辖,在仲裁程序上分别由大兴区人社局、开发区人劳局下设的仲裁委管辖,大兴区和开发区分别设有总工会。2016年下半年大兴区设立了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发区仍保留原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模式,由此形成了新区劳动争议案件相较北京市其他区更为独特的管辖处理模式。2016年,新区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6683件,同比增长27.8%,办结6234件,同比增长56%;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2230件,同比增长2.4%,结案1809件,同比增长7.8%。 (二)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长,高位运行。新区企业数量众多,共有各类企业11.6万余户,在全市位列第三,且以每30分钟诞生一家的速度增长。其中既有世界五百强等规模巨大、管理规范的超大型企业,也有众多位于城乡结合部的用工极不规范、管理混乱的小微企业。多种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用工方式的企业并存导致新区劳动关系复杂多样。尤其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部分传统企业经营困难,再加上辖区内一些传统制造业、区域性批发市场、物流企业等面临疏解转移,很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难以维持,引发大量劳动争议。 [11:50:04] [王柏东]: 二是案件类型复杂多样,处理难度日益加大。当前企业用工模式多样,既有直接用工又有劳务派遣用工,既有全日制用工又有非全日制用工,既有长期用工又有临时用工,不同用工方式的劳动者在企业的实际地位及其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差别。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新型经营模式快速发展,以及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矛盾相互交织,还有个别企业采取种种手段恶意规避法律义务,大幅增加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难度。 三是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诉求日益多元。随着80后、90后人群成为企业职工主体,劳动者的法律观念、权利观念加强。除了传统的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诉求外,关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医疗期待遇、竞业限制补偿金等诉求也日益增多,同一案件中往往集合七八项请求,多者能达到20余项。由于诉讼成本低、社会诚信缺失以及经济利益驱动等因素,个别劳动者存在过度维权现象。 四是群体性案件明显增加,社会稳定压力加大。因企业关停、倒闭、迁移等原因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2016年法院在诉讼阶段共处理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18起,涉及劳动者320余人。在劳动关系很不稳定的情况下,一旦有利益冲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信任缺失且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劳动者抱团维权的趋势明显,矛盾容易走向对立与激化,给案件办理带来巨大挑战。 [11:50:28] [王柏东]: 二、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专业化审判模式,发挥团队化审判优势 区法院在2010年成立民三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民三庭现配备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司法作风过硬、调解水平较高的骨干法官8名。随着司法改革的快速推进,为4名员额法官配备了法官助理,形成一法官、一助理、一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民三庭努力打造科学化审判管理模式。每月对各审判组审判指标完成情况和审判态势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查找问题,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高。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发挥法官会议作用,凝聚法官集体智慧,既保证案件的稳妥处理,又为法官成长提供良好的平台。针对劳动争仪案件审判涉及法律法规、会议纪要庞杂的情况,民三庭创新思路,按专题对相关规范进行分类汇编,编辑完成《劳动争议案件裁判规范分类整理稿》,并与劳动仲裁机构分享,提高了办案效率,统一了裁审尺度。2016年民三庭审判质效同比均有较大提升。法官人均结案258件,同比增加7.95%,结案最多的法官突破300件。 (二)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双赢” 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努力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双赢的结局。尤其对于矛盾突出、影响稳定的群体性劳动纠纷,制定“三结合”工作原则,即案件进展及时反馈与释法析理工作相结合、外部合力化解与内部重点突破相结合、细致庭审预案与控制审理节奏相结合,有力推进了纠纷化解。在个案诉讼调解中,积极沟通,找准症结,寻求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2016年,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达到58.21%,比2015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各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的前列。 [11:51:32] [王柏东]: (三)积极倡导诚信诉讼,维护良好审判秩序 为遏制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提供虚假证言、伪造、毁灭证据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区法院实施了诚信诉讼告知制度。在案件审理前以诚信诉讼告知书明确告知实施不诚信行为的法律后果。发现不诚信诉讼的苗头时,及时提醒、警示诉讼参与人,彻底消除其侥幸心理。对违反诚信诉讼义务的当事人,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达到惩罚与震慑的目的。2015年,区法院对一家伪造证据的用人单位罚款10万元,2016年,对一名扰乱审判秩序的诉讼参与人罚款1万元,被罚者均自觉履行。区法院还积极落实新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民代理,有效遏制了“黑代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泛滥的现象,促进了审判秩序的进一步改进。 (四)强化为民服务工作,努力打造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体系 针对涉农民工、工伤及老弱病残等诉讼能力较弱的特殊劳动者,开通“绿色通道”,尽可能快立快审快结案。每年春节前开展集中发款活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安心回家过年。选派学历高、业务精、外语好的法官进驻开发区法庭办公,方便劳动者和企业就近参加诉讼。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普法工作,以案说法。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提高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的水平。先后共召开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6次,就辖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和类型化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扩大劳动争议专业审判的影响力。 [11:51:53] [王柏东]: 三、新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运行情况 (一)各单位各司其职,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劳动争议的基本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人民法院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工会发挥依法调解的作用。多年来,新区各相关单位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使绝大部分案件在仲裁前即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得以解决。在每年进入仲裁程序的6000多案件中,约60%通过调解、撤回申请的方式处理,约40%通过作出裁决的方式解决,在最终进入到诉讼程序的近2000件案件中,又有一半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或撤诉的方式解决。整体而言,新区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体系运行平稳有序,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工作衔接机制日益顺畅,整体合力得到发挥 新区各相关单位就劳动争议建立起了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制度,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环节之间有序衔接,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2016年共召开联席会4次,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区法院与区总工会签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的合作协议,将部分案件分流到工会调解中心。区法院与劳动仲裁委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努力实现裁审衔接机制长效化、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有效提高了裁审一致率,增强了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进入到诉讼阶段的案件比例连年下降。 (三)切实抓好联动重点,稳妥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 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是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全区各相关单位形成共识,积极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阶段发挥各自优势,尽可能让纠纷在本程序内解决。一模板制造公司因企业外迁,300余名劳动者不愿去外地,在企业与劳动者内部协商阶段,区仲裁委和区法院提前参与,促成劳资双方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一场可能影响稳定的纠纷被化解于无形。一家电子公司关门停业,130余名劳动者申请仲裁主张权利,公司却以不出庭的方式消极应对。区仲裁委和区法院积极研讨送达等程序问题,使案件在仲裁阶段即得到解决。区法院在诉讼阶段对群体性案件高度重视,积极调阅仲裁卷宗,努力做好调解工作,相当部分的案件在仲裁裁决结果的基础上调解解决。 [11:52:23] [王柏东]: 四、促进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良好运行的举措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发挥多元化解机制在解决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作用,今天,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开发区人劳局、开发区总工会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协议》,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巩固良好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准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一是加大委托调解工作力度。区法院、区劳动仲裁院、开发区仲裁委将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选择委托调解组织调解,指导当事人填写《多元调解申请书》,并于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将案件委托至调解组织。调解组织在收到案件后二日内安排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仲裁机构或区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其效力或依法作出撤诉裁定。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组织形成结案报告,连同案件卷宗一并退回仲裁机构或区法院,并做好书面交接手续。 二是进一步强化群体性纠纷的沟通联络机制。对于涉及十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及时将处理情况通报对应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区法院,区法院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仲裁机构。对于群体性纠纷案件处理中需要协同配合的事项,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及时提供协助。 [12:28:52] [王柏东]: 三是确立五方联动年会制度和季度工作通报制度。每年在4月底前召开五方联动年会。年会按照顺序由相关单位分别召集。年会将针对劳动争议纠纷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针对疑难复杂问题研讨、裁审尺度统一、工作机制衔接等问题确定议题,由召集单位牵头筹备,其他各单位积极参与,确保年会取得阶段性和可转化的成果。另外,各单位将及时进行季度工作总结,并将案件办理、重点工作举措等情况向其他单位通报,以便于各单位及时准确掌握劳动争议案件态势,积极稳妥解决问题。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筹建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人员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在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调解仲裁信息与区法院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效能。 [12:29:58] [梁晓]: 根据会议议程,下面举行新区五方联动劳动争议化解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12:32:53] [主持人]: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现场签署合作协议。 [12:34:48] [梁晓]: 根据会议议程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现场提问。 [12:37:47] [主持人]: 新闻通报会现场正在进行媒体提问环节。 [12:38:42] [梁晓]: 再次感谢今天出席通报会的各位来宾。本次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 [13:02:06] [主持人]: 各位网友,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感谢到场的记者朋友和各位网友的关注,同时要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大力支持! (提示:邯郸市麦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邯郸市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邯郸市劳务外包公司、邯郸市最好的劳务派遣公司、邯郸市劳务服务外包公司、邯郸市物业管理服务、邯郸市保安服务、邯郸市人事代理、邯郸市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邯郸市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商) |
